高昌区,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,位于新疆天山支脉博格达峰南麓,吐鲁番盆地的中心,是吐鲁番市行政中心。高昌区总面积13690平方千米,28.88万人(2014年),聚居着维吾尔、汉、回等27个民族。高昌区位居丝绸之路要冲,是名闻遐迩的历史重镇,自两汉以来,长期是中国西域地区政治、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之一。“吐鲁番”之称,最早见于《西域番国志》即明人陈诚《西域行程记》一书。吐鲁番,维吾尔语意为富庶丰饶的地方。据《西域同文志》:系回语“蓄水”之意。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通名大辞典》释为维吾尔语,意为“都会”。曾炳煌所撰《吐鲁番厅乡土志》释:“吐鲁番”系“吐蕃”的谐音。
高昌委托流程
讨债公司委托流程: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委托步骤二:提供催收确认书
接到客户的咨询,我们会指定专业催收员就其所咨询的事情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在此过程中提出最优化的建议,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,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,并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提供书面形式的调查内容确认书。
委托步骤三:回复意向书
收到公司内容确认书后,公司催收专家会就账款内容进行专业研究与分析,并以最快的效率回复调查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
A、接受委托的合理性
B、调查内容的进一步确认
C、催收的可行性分析
D、催收所需时间
E、前期所需费用
委托步骤四:签订委托协议书
完成以上步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
两种方式:
A、在指定地点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B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委托步骤五;收取前期款并开始操作(注意:所有讨债服务 不成功 不收费)
秉持为客户做主,合理合法维护客户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