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昌区,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,位于新疆天山支脉博格达峰南麓,吐鲁番盆地的中心,是吐鲁番市行政中心。高昌区总面积13690平方千米,28.88万人(2014年),聚居着维吾尔、汉、回等27个民族。高昌区位居丝绸之路要冲,是名闻遐迩的历史重镇,自两汉以来,长期是中国西域地区政治、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之一。“吐鲁番”之称,最早见于《西域番国志》即明人陈诚《西域行程记》一书。吐鲁番,维吾尔语意为富庶丰饶的地方。据《西域同文志》:系回语“蓄水”之意。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通名大辞典》释为维吾尔语,意为“都会”。曾炳煌所撰《吐鲁番厅乡土志》释:“吐鲁番”系“吐蕃”的谐音。
高昌“老赖”欠钱不还如何对付
有证据证明“老赖”欠钱不还,而且有还款能力,就能高枕无忧,万事大吉?要想让老赖受到严惩,还必须收集其拒绝履行判决、裁定或者妨碍执行地证据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材料:北京追债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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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财产将其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损坏或者赠送他人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致使不能执行的。应当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:笔录、证人证言、银行存款查询记录、担保函、转让合同、交易记录、财产过户登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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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具有协助义务的人,接到通知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。应当收集协助通知书、送达回执、调查笔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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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被执行人与有职务之人通谋,妨碍执行的。除了收集相关同谋证据以外,还要提供有职务之人的权限范围,及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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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以暴力,威胁等手段妨碍执行人员执行的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。相应的视频资料和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以证明暴力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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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判决、裁定,而使债权人遭受巨大损失的。债权人因“老赖”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的物损清单及二者有关联的证据材料。